广东理工学院关于2023年第二次学士学位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浏览次数:

按照《广东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在 2023 年 12 月中旬召开 2023 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学士学位授予申请。为确保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往届学习年限规定范围内的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要求

1.学位申请者于 11 月 15 日之前,自行打印“广东理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填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图所示,表内除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填外,其余地方可以打印;

2.在11月17日前把①广东理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②大 1 寸蓝底免冠照纸质版 2 张及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注意:照片必须与学信档案的学历照片一致,交回4208办公室。

电子版上传地址:22-23第二学期往届生学位授予电子照片收集

截止时间:2023-11-15 23:59

提交地址:https://send2me.cn/HJa74kA9/QcCxVTdjWXSgAA

其他相关事项,可查阅《广东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