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奖助贷体系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奖助贷体系

 

经济管理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对学生的奖助工作,根据学校下发的《广东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广东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构建“奖、勤、贷、助、补、减”的多元化资助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切实了解学生具体情况,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各类评选。随着学校的发展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近年来对学生的奖助力度持续加大。

           一、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报到时,学校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定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交纳学费的,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暂缓交费,待入学后按程序进行贫困认定,为其提供各类资助。

二、奖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 校级优秀奖学金

校级优秀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生每年奖励额度为500元至2000元。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500

三等奖

1000

成大生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500

 

 

三、助学金体系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资助子系统根据采集的家庭经济信息,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困难等级的统一划定,资助标准根据困难等级确定,由学校按学期发放给受资助学生。20182019学年经济管理学院共有129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

困难等级

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

2000

比较困难

1500

一般困难

1000

 

2. 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形式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即可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每生每年可申请贷款金额8000元;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来校就读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

(2)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3)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自630日起,利息由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3. 勤工助学

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等部门积极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应聘资格进行审定并安排岗位,指导和管理勤工助学的各项工作。有多种岗位可供选择,学生可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4. 专项资助

为切实帮助和激励我校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特殊困难学生以及遭遇家庭突发变故的学生走出困境,重拾信心,学校设置专项助学金。2019年学校设立“向阳”助学金,经济管理学院共有6位同学获得此项资助。

5.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经过省市县等各级扶贫办调查认定后,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困难家庭。此项资助是国家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广东省户籍(除7个珠三角地区地级市)的建档立卡学生,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每学年发放7000元生活补助,学校减免5000元的学费。外省的建档立卡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